山东溶剂回收系统对使用环境有严格要求,以确保设备安全、长效运行并符合环保规范,具体要求如下:
温度与通风:室内温度需保持在40℃以下,避免高温导致溶剂挥发加速或设备过热。同时,通风换气须良好,确保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s)及时排出,降低爆炸和中毒风险。若条件允许,可安装防爆排风系统,进一步增强通风效果。
防爆与防火:山东溶剂回收系统处理的多为易燃易爆物质,因此使用环境须远离火源、高温设备和易燃易爆物料存储区。设备需采用防爆设计,如防爆电机、防爆开关等,并获得国家防爆电器质监部门认证。此外,应配置防爆型灭火器及自动干粉灭火系统,以应对突发火灾。
空间与布局:工作场所面积应不少于3平方米,确保设备有足够的安装和操作空间。设备周边需留出至少1米的操作和维护通道,便于日常检查和维修。同时,地面需平整、耐腐蚀,并具备排水系统,以应对溶剂泄漏等突发情况。
电气安全:电气系统需采用防爆型电气元件,电缆需穿防爆金属管或铠装电缆,避免直接暴露。设备、管道、容器等金属部件需可靠接地,接地电阻≤4Ω,以防止静电积聚引发爆炸。
环保合规:山东溶剂回收系统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要求,如排放口需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,并联网至环保监管平台。废液收集罐需密闭设计,符合相关排放标准。




